为做好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比选该项目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代理项目概况(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协助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选取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对象。
2.协助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完成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全过程。
(三)项目预算:
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暂定价约3474218.88元。
二、采购代理资格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情况介绍、配备服务团队资质、近两年营业状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业信誉、业绩、服务质量和办公条件,三年内在代理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4.经营范围具备项目代理服务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磋商代理条件。
(二)服务期限
1.自确定中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采购项目的中选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政府采购、中标(选)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2.自确定中选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代理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磋商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采购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三、委托代理事项
1.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采购方确定采购需求。
2.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不生产歧义;磋商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磋商文件编制的质量并组织提供和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和协助采购方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等事宜。
3.依法发布磋商公告及发售磋商文件,并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在相关交易场所进行投标登记,并对投标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
4.协助采购人回答投标人询问、发布补遗书、澄清或更正等。
5.按规定接收磋商(报名)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并提交评标报告。
6.认真做好磋商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磋商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向中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协助采购方将成交结果送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于磋商工作完成20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7.及时与采购人协调解决采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答复投标人依法提出关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方面的询问或者之一,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8.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四、选取要求递交材料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半年单位人员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二)信用行为证明材料
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情况,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情况记录(本公告发布期间的网站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业绩
近三年相关采购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料应密封,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服务费的报价书
报价书格式自定,最终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
报名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7:30
五、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地点:连州市保安镇万福路181号连州市保安镇中心学校(可邮寄)
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763-6221218
六、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采购方根据各申请人的递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企业信用、报价、业绩、专业服务能力等综合考虑择优选择磋商代理单位,在所有参选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完成选取后,将在连州市教育局官网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七、咨询与投诉
若相关单位对磋商代理选取方案或结果存疑,可拨打咨询电话或向主管单位连州市教育局咨询、投诉。
联系电话:0763-6623993